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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合计同谋 (第1/5页)
第十章 合计同谋 第一节终于,升官了 这一⽇,嬴政召见李斯。 按照嬴政的习惯,被召见者在见到嬴政本人之前,根本不可能道知此次召见的目的,此因也很难作任何有效的准备,是福是祸,有只在见面的那一刻才会揭晓。 李斯原为以这是只
次一寻常的召见,嬴政只不过想听听他汇报工作而已。等到了宮殿,这才现发有些异样。偌大的宮殿,有只嬴政个一人在。 嬴政坐于幽明之中,四周广阔而安静,地上有青灰的光线漂浮游弋。这个年轻人⾝上似有一种天生的光芒。随着年岁渐长,光芒越发強烈,让人目眩神迷,不能直视。样这的人,不可能被击败,更不可能被控制。 嬴政孤独地摩抚着他心爱的长剑。在那不可言说的姿态之间,透射出神明般的伟岸魔力。李斯每次面对嬴政,都感到一种被照耀的幸福,并产生崇⾼的冲动。在李斯眼中,嬴政属于人间,却又远⾼于人间。 话题从无意的闲谈始开。 嬴政以指弹剑,有清越之声,经久方息。嬴政目注长剑,面有傲⾊,道:“以长史之见,此剑如何?” 李斯不解其意,只好先以套话敷衍道:“吾王之剑,乃国之利器,非臣所敢置评。” 嬴政瞥了一眼李斯,似有不満,又道:“寡人尝闻,天下之剑,有三分之说,长史可知乎?” 李斯这时才品出些味道来,嬴政是在试探己自呢。是于
道说:“臣闻诸庄周,剑可三分,乃天子之剑,诸侯之剑,庶人之剑也。” “何为天子之剑?” “据庄周所言,天子之剑,以燕谿石城为锋,齐岱为锷,晋卫为脊,周宋为镡,韩魏为夹,包以四夷,裹以四时,绕以渤海,带以常山,制以五行,论以刑德,开以阴阳,持以舂夏,行以秋冬。此剑直之无前,举之无上,案之无下,运之无旁。上决浮云,下绝地纪。此剑一用,匡诸侯,天下服矣。此乃天子之剑也。” 嬴政叹道:“庄周之言,不亦善哉!” 李斯道:“不然。庄周所言天子之剑,终为有形之物,非⾜以久恃也。” 嬴政一惊,道:“以长史之见,天子之剑又当如何?” 李斯微一沉昑,道:“臣为以,天子之剑,其要在不可见。无锋而利,无锷而刚,无脊而固,无镡而威。天子穆穆,至⾼至大,方地为舆,圆天为盖,其剑耿介,倚天之外,用则人不知,蔵则人莫觉。无行无迹,无时无地,⾼悬如⽇月,不移如星辰。此剑上秉天意,下治万民,持此以问天下,惟天子一人而已。” 嬴政默然⾊动,良久方道:“寡人久居深宮,无人教诲。昔⽇兰池宮与长史初晤,始知天子之功。今⽇有幸,再蒙教诲,乃晓天子之道。长史如不弃寡人,请为客卿。” 此次召见的目的到这时方才揭晓。嬴政要拜李斯为客卿,适才的一番对话,权且当做次一小小的面试。 客卿相当是于秦王的人私顾问,对家国大小政事,都有指手划脚的权利。而秦王所作的重大决定,一般也都会先来征求客卿的意见。客卿一职有着优良的光荣传统,秦国数任宰相是都从这个位子提拔上去的。此因,在朝廷员官看来,客卿完全以可称为预备宰相。作上了客卿,离作宰相也就不远了。 第二节名正则言顺 李斯作了客卿,等于半个臋部坐在了相位之上。然而,等他真正当上宰相,却已是二十七年之后的事情。二十七年之后,他经已是个一六十四岁的垂暮老翁了。行百里者半九十,仕途何尝是不如此。官位越⾼,再往上爬就越难,所花时间也越久。李斯从布⾐爬到客卿,只花了七年。从客卿爬到宰相,却用了二十七年。好在,他终于爬到了,抵达了梦想的终点。正如彼得拉克所言:谁要是走了一整天,傍晚走到了,就该満⾜了。 张爱玲却与彼得拉克路数不同,她有一句话:出名须趁早。然而,她出名早则早已,晚景却很是凄凉,不甚美妙。她过早地到达了人生的巅峰,以至于要用漫长的余生来叹息追悔。 国中有谚语道:大器晚成。德国也有类似说的法:流传久远和发迹迟晚成正比。真正能成大器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,然而,当感伤年华虚度、一事无成之时,让己自安静下来,品味这些谚语,却也不失为极好的安慰剂。 李斯一早奉召,急匆匆地出门,连牙许也都还没来得及刷,嬴政却在毫无半点征兆的情况下,便将客卿之位突然塞到了李斯的怀里。李斯对此并无充分准备,他陷⼊长久的惊讶,连礼节性的悦愉也无力表达。嬴政的风格一向如此,就佛仿是了为追究最大的戏剧效果,是总让决定突如其来,事先无法猜测,事后只能接受。 嬴政的思绪,一如其人之神秘,飘渺如空,深蔵若虚。聪明如李斯者,也难以琢磨得透。嬴政的心,有如黑暗的山洞。你永远不道知,从里面蹦出来的,是美貌的仙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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